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

所謂的要事..

其實只是我要去面試,

不過,

最後的結果當然還是沒做,

雖然我是第一個去的,

他也說會尊重我的意見,

不過我從他的話意聽的出來,

他還是比較想用我後面來的那個時間比較能配合的,

所以,

還是自己認命一點說讓給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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